东阿:“拒绝酒醉驾”宣传进企业,携手共筑安全路
东阿:“拒绝酒醉驾”宣传进企业,携手共筑安全路
东阿:“拒绝酒醉驾”宣传进企业,携手共筑安全路为进一步做好(zuòhǎo)东昌府区2025年义务教育(jiàoyù)学校招生(zhāoshēng)入学(rùxué)工作(gōngzuò),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píngděng)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的通知》(鲁教基函〔2025〕20号)《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聊教体字〔2025〕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wǒqū)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小学: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19年8月31日(rì)〔含〕前出生(chūshēng)),包括东昌府区辖区户籍子女(zǐnǚ),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子女。
初中:小学应届(yīngjiè)毕业生。包括东昌府区辖区户籍子女,外来(wàilái)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子女。
小学严禁招收不足龄(líng)学生,初中严禁招收非(fēi)小学应届毕业生。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户籍地片区学校提交(tíjiāo)书面申请和佐证材料,学校报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审核通过(tōngguò)后备案。
2025年我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材料(cáiliào)的(de)审核,具体划分为四大类:
1类(lèi):东昌府区片区内户籍子女。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jiānhùrén),具有片区内完全产权房(住宅用途);
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片(piàn)区内不完全产权房(住宅用途);
③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片区内无产权房或有(yǒu)产权房非住宅用途。
(1)子女(zǐnǚ)户口本和监护人身份证;
(2)①②类需要提供(tígōng)不动产(bùdòngchǎn)权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棚户区改造回迁协议,以上三种具备其一即可。
户籍迁入时间与购房时间不(bù)一致的(de),按照户籍和房产同时具备时的类别时间计算。
2类:片区内有房产(住宅用途(yòngtú))的东昌府区辖区(xiáqū)户籍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片(piàn)区内完全产权房;
②父母(fùmǔ)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片区内不完全产权房。
(1)子女户口本和监护人(jiānhùrén)身份证;
(2)经商类:提供(tígōng)6个月以上工商营业执照(有异议的(de),同时提供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门市租赁合同等佐证材料);
务工类:提供6个月以上正式劳动合同和职工社会保险缴纳(jiǎonà)凭证;
(3)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房产已交付使用)、棚户区改造回迁协议,以上三种具备(jùbèi)其一即可(jíkě)。
3类:片区内有居住证和房产(住宅用途)的非东昌府区辖区(xiáqū)户籍的外来务工(wùgōng)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片区内的(de)居住证和完全产权房;
②父母或其他(qítā)法定监护人,具有片区内的居住证和不完全产权房。
(1)子女(zǐnǚ)户口本和监护人身份证;
(2)经商类:提供6个月以上工商营业执照(yíngyèzhízhào)(有异议的,同时提供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fángwūchǎnquán)证或门市租赁合同等佐证材料);
务工类(lèi):提供6个月以上正式劳动合同和职工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3)6个(gè)月以上居住证(开发区、高新区、度假区、茌平(chípíng)区除外);
(4)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购房(gòufáng)合同(hétóng)和购房发票(房产已交付使用)、棚户区改造回迁协议,以上三种具备其一即可。
4类:片区内租房居住(jūzhù)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1)子女户口本(hùkǒuběn)和监护人身份证;
(2)经商类:提供6个月以上工商营业执照(有异议(yìyì)的(de),同时提供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门市租赁合同等佐证材料);
务工类:提供6个月以上正式劳动合同和职工社会保险(shèhuìbǎoxiǎn)缴纳凭证;
(3)6个月以上(yǐshàng)居住证(jūzhùzhèng)(东昌府区、开发区、高新区、度假区、茌平区除外);
(4)6个月以上(yǐshàng)居住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以及在聊城市住房(zhùfáng)与建设事业保障中心办理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且实际居住。
1.东昌府区辖区内的户籍子女,提供(tígōng)子女户口本和监护人身份证。
2.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rùxué)材料同公办学校入学材料。
1.2025年招生(zhāoshēng),为确保大数据信息与(yǔ)招生平台信息顺利对接,户口迁入有效时间截至2025年7月(yuè)9日(招生报名开始时间为7月11日)。
2.工商营业执照、正式劳动合同、职工社会保险(shèhuìbǎoxiǎn)、居住证、房屋(fángwū)租赁备案证明等证件,要求2025年3月(yuè)1日至8月31日(6个月)需连续有效。
3.根据2022年招生政策(zhèngcè)规定,截至(jiézhì)2022年6月10日(含)前,适龄儿童与(yǔ)直系三代以内亲属在片区内同户籍,且户籍地址房屋产权归属祖父母或(huò)(huò)外祖父母的,作为“历史遗留问题”按照监护人不完全(wánquán)产权处理。2022年6月11日(含)后,再将户籍迁入或落户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地址的,入学时按照片区内有户籍无房产处理。
4.持有棚户区改造回迁协议(xiéyì)的(de)房屋拆迁户,其子女在回迁房户籍地片区报名入学,可以凭监护人(jiānhùrén)回迁协议、实际住所居住证明等,按照监护人回迁协议所述房屋产权情况处理。
5.上传材料信息无法证明子女和监护人关系或(huò)监护人房产信息的,需要上传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监护人结婚证,进行(jìnxíng)人工比对。
6.有其他特殊情况的,招生时监护人需向片区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和证明材料,报(bào)东昌府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处理(chǔlǐ)。
(一)公办学校(xuéxiào)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
鉴于(jiànyú)一些地方人口分布和学校布局具有不均匀性、街区形状具有不规则性,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yìwèizhe)直线距离最近入学。要充分考虑可能影响公平的(de)各关键要素,依据当前适龄学生人数、小区(xiǎoqū)人口、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行政区划等因素(yīnsù),按照道路、河流、小区、村庄、楼房等划定适当的招生服务片区(piànqū),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整体上相对就近入学。
1.“一城四区”(东昌府区、开发区、高新区、度假区)主城区范围户籍,在城区公办学校就读(jiùdú),按照(ànzhào)户籍地址(dìzhǐ)划片招生。“一城四区”农村户籍在东昌府区城区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按照监护人在东昌府区城区的居住(房产或租房)地址参与(cānyù)划片招生。
2.非“一城四区”户籍外来务工(wùgōng)经商人员(rényuán)随迁子女,到我区公办学校就读,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按照监护人居住证地址参与(cānyù)划片招生;茌平(chípíng)区户籍来我区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不需要提供居住证,按照监护人居住(房产或租房)地址参与划片招生。
东昌府区城区公办(gōngbàn)中小学招生划片(huàpiàn)范围由东昌府区教育(jiàoyù)和体育局确定(见附件1、2),农村公办中小学招生划片范围由各中心学校划定。
(二)民办学校全面落实“公民同招、免试入学(rùxué)”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zhāoshēng)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全部通过招生平台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统一报名(bàomíng),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或承诺(chéngnuò)录取,招生范围限于审批地。落实民办学校年检制度,年检合格的,结合办学适宜规模,下达(xiàdá)招生计划。
民办学校(xuéxiào)不参与划片招生。根据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gōngzuò)要求,2025年,聊城颐中外国语学校、聊城三北学校(小学部)、聊城市水城(shuǐchéng)慧德学校报名条件和城区公办学校相同。其他民办学校招收(zhāoshōu)东昌府区辖区常住户籍子女和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各民办学校的招生方案、简章,报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核准(hézhǔn)备案后方可向社会(shèhuì)公布。
(三(sān))“小升初”对口直升
2025年(nián),聊城颐中(yízhōng)外国语学校、聊城东方中学、聊城市东昌府区少林武术学校、聊城市东昌府区东方实验学校4所学校的初中招生(zhāoshēng)实行对口直升,不参与划片招生,招收符合(fúhé)本校(běnxiào)初中招生条件的本校小学毕业生。报名人数超过本校初中招生计划的,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以上学校要于2025年7月1日前,将对口直升招生方案报东昌府区教育(jiàoyù)和体育局(tǐyùjú)审核批准后实施。
四、做好各类特殊群体入学(rùxué)
(一)保障务工经商(jīngshāng)人员随迁(suíqiān)子女(zǐnǚ)入学权益。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de)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根据入学人数预测和学位(xuéwèi)情况合理确定入学条件。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推行混合编班、统一管理。随迁子女接受完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和本地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二(èr))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jiùjìn)就便就读(jiùdú)。进一步完善残疾儿童招生(zhāoshēng)入学联动工作机制,按照“零拒绝”“全覆盖”原则(yuánzé),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享受平等适宜义务教育(jiàoyù),提高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率和安置标准,严格受教育能力鉴定程序和标准要求,逐步减少缓学和送教上门比例。轻度适龄残疾儿童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de)方式;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不具备入学能力的,由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中小学校提供送教服务。确保(quèbǎo)我区除经各级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定(píngdìng)的不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儿童外,所有残疾儿童少年在籍在学。
(三)落实优抚对象子女(zǐnǚ)入学政策。对烈士(lièshì)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hé)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人才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四)严格管控特定(tèdìng)类型招生。符合上级政策确需开展的特定类型招生,要将拟实施的各类人才培养(péiyǎng)项目以及外语、体育、艺术等特定类型招生项目报送东昌府区教育和(hé)体育局,经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审核后(hòu)统一报山东省教育厅审批。报送内容应包括项目承担学校、报名条件、招生流程(liúchéng)、考察方式、培养方案、招生全流程公示(gōngshì)方案等内容。未经省级审批同意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招生。经批准的外语、体育、艺术类特定类型招生可以在“小升初”招生中(zhōng)开展语言、体育、艺术方面的兴趣潜质素养考察,不得开展其他(qítā)文化科目(kēmù)测试。小学不得开设此类招生项目。
(五(wǔ))常态化落实控辍保学要求。以残疾儿童(cánjíértóng)、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事实无人抚养(fǔyǎng)儿童、厌学儿童等群体为重点,建立(jiànlì)特殊群体儿童档案,做好失学辍学(chuòxué)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劝返复学工作和教育关爱服务工作,努力实现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常态清零”。认真落实控辍保学有关政策要求,以“隐形辍学”“事实辍学”“厌学辍学”及“辍学伴有严重不良行为”群体未成年人为重点,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hélì),坚持(jiānchí)和完善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zérèn),严防适龄儿童少年“漏管失控”。
不断完善(bùduànwánshàn)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在通知书中必须载明有关法律规定和违法追责说明,切实强化(qiánghuà)家长(jiāzhǎng)和适龄儿童(shìlíngértóng)少年的法律意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wú)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招生时间和(hé)工作流程
2025年东昌府区义务教育学校(xuéxiào)统一(tǒngyī)招生时间为7月11日—7月30日。
网上招生入学,经过报名、审核(shěnhé)、录取三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登记(dēngjì)阶段(7月11日—16日)
小学招生报名7月11日(rì)—16日。
初中(chūzhōng)招生报名7月13日—16日。
根据省、市招生工作要求,2025年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仍然实行(shíxíng)“一网通办”。网上报名登记先后顺序与入学先后顺序无关(wúguān),建议错峰登录(dēnglù)系统报名登记。
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需要下载并安装“爱山东”APP,由(yóu)法定监护人完成(wánchéng)注册及实名身份认证(rènzhèng)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入“东昌府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fúwùpíngtái)”(以下简称“招生平台”),按照手机提示进行信息采集。
优化义务教育(yìwùjiàoyù)招生“零证明”入学流程,凡是平台大数据校验通过的不需要提供相关纸质材料。如果(rúguǒ)无法在网上报名成功或校验未通过的,需要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在报名期间前往报名点学校(xuéxiào)(xuéxiào)咨询,由学校协助网上报名或人工复核。
报名时系统(xìtǒng)将根据监护人(jiānhùrén)信息,通过大数据自动匹配片区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供家长选择,家长只可选取其中一所公办或民办学校报名。
网上(wǎngshàng)报名流程请后续关注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东昌教体发布”微信公众(gōngzhòng)号。
(二)材料审核阶段(7月(yuè)17日—7月23日)
1.报名(bàomíng)信息网上审核(7月17日—18日)
凡是网上大数据审核合格的,无需另外上传证明(zhèngmíng)材料。
2.材料复核(7月19日(rì)—21日)
未通过网上大数据审核的,家长需要在招生平台补充上传相关(xiāngguān)证明材料(cáiliào),或由审核学校(xuéxiào)通知家长,将相关入学纸质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fùyìnjiàn),在7月20日之前,送交到报名学校,先进行现场初审,再由学校到相关部门进一步复查核实。
3.材料信息(xìnxī)补录(7月22日—23日)
复核后,不符合报名(bàomíng)学校入学条件但符合我区(wǒqū)其他学校入学条件的学生,由原报名学校及时(jíshí)通知家长,在(zài)该时间段内回符合入学条件的学校申请报名协调,并由调入学校向(xiàng)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申请批准后完成网上报名协调。不符合我区入学条件的学生,需回原籍学校就读。
4.优抚对象(yōufǔduìxiàng)材料审核。7月11日—20日优抚对象要将申请材料递交至相关(xiāngguān)部门审核盖章后,由相关部门送至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股,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参与招生录取(lùqǔ)。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由录取学校(xuéxiào)统一录入报名平台。
(三)招生录取阶段(7月24日(rì)—30日)
1.公办(gōngbàn)学校录取(lùqǔ)(7月24日—28日)。公办学校录取采取单校(多校)划片和开放式分流两种方式。
(1)单校(多校(duōxiào))划片
实行(shíxíng)单校划片的公办(gōngbàn)学校,按照材料审核四类顺序依次录取。同等情况的,按照户口迁移、居住证办理(bànlǐ)、经商或务工证件办理时间的先后,依次录取。
实行多校(交叉)划片的公办(gōngbàn)学校(或片区),由家长自愿选择其中(qízhōng)1所学校报名,报名后按单校划片办法参与报名学校录取。
当(dāng)单校划片招生依次录取的某一个环节,符合入学条件人数超过本校(běnxiào)招生计划时,采取开放式分流的方式,根据相对就近原则,分流到有空余(kòngyú)学位的学校就读。
在招生(zhāoshēng)过程中出现(chūxiàn)同一家庭的两个子女(zǐnǚ)分别在两所公办学校就读时,家长可向招生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由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协调安排两个子女到空余学位充足的同一公办学校就读。
(3)教育集团招生(zhāoshēng)录取
①聊城文轩初级中学教育集团(jítuán)
集团包括龙山路校区(原(yuán)文轩中学)、柳园路校区(原聊城八中(bāzhōng))、西校区(原文轩西校)和昌润路校区(原湖西中学)。
龙山路校区和柳园(liǔyuán)路校区包括原两所学校的划片范围,实行统一报名,报名时按文轩中学(zhōngxué)(zhōngxué)教育集团柳园路校区报名。新生统一编班,均(jūn)在柳园路校区就读。文轩中学教育集团西校区和昌润路校区按原学校服务片区分别报名。
②聊城东昌中学教育(jiàoyù)集团
集团包括兴华路校区(xiàoqū)(原东昌中学(zhōngxué))、柳园路校区(原第十一中学)和香江路校区(范恭屯中学)。
兴华路校区划片(huàpiàn)范围不变,单独(dāndú)报名;柳园路校区和香江路校区划定同一个招生片区,单独报名、编班,家长自愿选择。
③聊城市(liáochéngshì)实验中学教育集团
集团包括振兴路校区(原实验中学)和向阳路(xiàngyánglù)校区(向阳初中),两校区单独(dāndú)划片,分别报名。
④聊城市第一实验学校教育集团(jítuán)
集团包括平山卫街校区和松桂路校区。2025年松桂路校区招收小学一年级。两个(liǎnggè)校区单独划片,分别报名(bàomíng)。
以上各(gè)教育集团(jítuán)招生(zhāoshēng)时,实行统筹录取。各校区在划片招生录取基础上,录取集团内顺序排前的监护人子女。若报名总人数超过集团招生总计划,分流到相对就近的集团外有空余学位的其他公办学校。
2.民办学校录取(lùqǔ)(7月24日—27日)。符合入学(rùxué)条件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的,政策规定的优抚对象子女优先录取,剩余学位(xuéwèi)全部采取随机(suíjī)派位方式录取。随机派位工作由东昌府区教育和(hé)体育局统一组织,学校配合公证处实施,并邀请家长(jiāzhǎng)代表和新闻媒体参加,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即时公开随机派位结果。
已(yǐ)被民办学校录取(lùqǔ)的学生(xuéshēng)不再参与其他学校的招生录取。未录取的学生,要在公示后2日内到(dào)符合报名条件的片内公办学校或招生人数不足计划的民办学校申请(shēnqǐng)调拨,调入学校及时向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上报调拨申请名单,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审核并完成报名调拨后,按政策规定参与下一步录取。
3.公示录取结果(jiéguǒ)(7月(yuè)29日—30日)。各学校在显著位置(wèizhì)公示最终招生录取结果。8月15日前,各学校将录取名单加盖公章后,报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股审核备案。
4.实行租房学位控制。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zūlìn)(zūlìn)市场(shìchǎng)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7〕7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现有教育资源承载能力以及学校布局和发展实际,自2023年入学登记起,公办小学实行“六年一学位”,即同(jítóng)一套房产,除完全产权房产子女(zǐnǚ)以外(yǐwài),六年内只安排同一(tóngyī)租赁家庭的子女在学区小学就读;公办初中实行“三年一学位”,即同一套房产,除完全产权房产子女以外,三年内只安排同一租赁家庭的子女在学区初中就读。2022年6月10日之前,适龄儿童与直系(zhíxì)三代(sāndài)以内(yǐnèi)亲属在片区内同户籍,且户籍地址房屋产权归属祖父母或(huò)外祖父母的,可以作为“历史遗留问题”不受学位控制政策限制。不完全产权房主子女按租赁家庭子女对待。
受学区学位控制政策限制的学生,录取顺序排在片区学校4类之后(zhīhòu)。未被录取的分流到(dào)其他公办学校。
六(liù)、严格招生规定,规范招生秩序
(一)加强组织领导。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de)义务教育学校(xuéxiào)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分包督查小组,全过程督导检查分包学校的招生行为,发现问题(wèntí)及时纠正。
学校校长是本校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学校要成立“一把手”负总责(zǒngzé)、分管校长具体负责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起科学有序、便捷高效(gāoxiào)、公开透明(tòumíng)的招生入学工作机制。
(二)严格(yángé)按照规定时间、范围和计划(jìhuà)招生(zhāoshēng)。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文件规定的时间招生。严禁任何学校擅自跨范围招生,禁止招收择校生。民办学校(mínbànxuéxiào)不得(bùdé)擅自增加招生计划;公办学校确因划定范围内生源数量超过下达招生计划,必须书面上报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批准后增加。
根据省、市(shì)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bān)额工作要求,结合我区规范民办义务教育(yìwùjiàoyù)工作实际,2025年,我区义务教育学校(xuéxiào)新入学年级班额控制在55人以内。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按照小学45人/班、初中50人/班编班设置。各学校要采取随机派位等方式,对新生均衡编班,阳光(yángguāng)分班,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在开学前后组织分班考试。
东昌府区2025年义务教育中小学校招生计划另行(lìngxíng)下发。
(三)加强招生政策宣传(xuānchuán)。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将在招生开始前公示各学校招生咨询电话。7月1日前,各学校要(yào)在微信公众号和显著(xiǎnzhù)位置张贴公布招生政策、划片范围(fànwéi)、招生计划、工作(gōngzuò)流程及时间、招生咨询电话、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招生期间各学校招生办公室和信访接待室要有专人值班,做好招生政策解释工作,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建立(jiànlì)台账,并逐一认真核查处理。
各学校要(yào)通过网络、家长会、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方式,做好招生政策的(de)宣传和解读。要做好幼儿园大班和小学六年级学生家长的培训,确保能熟练使用平台(píngtái)报名、查看录取结果等。要将政策宣传工作前置至幼儿园中班和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向(xiàng)其告知招生入学政策,为家长准备子女入学材料预留出充足时间。要广泛开展教育(jiàoyù)规律、人才成长规律和先进教育理念的宣传,引导广大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学生健康成长的意义,树立科学教育观念,避免盲目(mángmù)跟风(gēnfēng)择校,营造良好(liánghǎo)和谐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四)实施学位预告机制。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联合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至少提前6个月对(duì)学校服务片区(piànqū)常住户籍适龄儿童人数进行摸底(mōdǐ),对热点学校2个月公示一次摸底结果。
(五)严格规范学籍(xuéjí)管理。各学校要加强学籍注册和管理,入学(rùxué)后两个月内完成学籍信息采集工作,各中小学校不得为未报到的学生注册学籍。严禁接收借读生(jièdúshēng)和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杜绝抢注学籍、漏建学籍、人籍(rénjí)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公办学校其他年级在不超规定班额的前提下,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由转入(zhuǎnrù)(zhuǎnrù)学校申请,经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批准后方可招收符合转入条件的插班生。
(六)严格招生纪律要求。严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无计划、超计划(chāojìhuà)组织招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yǔ)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mùdì)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jiān)”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wùzhìjiǎnglì)、虚假宣传等不正当(zhèngdāng)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xuékē)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zhōngkǎo)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hé)升学率(shēngxuélǜ);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bùdé)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七)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违规行为惩处力度。建立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hé)(hé)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与各招生学校(中心学校)签订目标责任书,加强对学校招生工作的(de)监督管理。对发现(fāxiàn)的违规招生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民办学校依照《民办义务教育(yìwùjiàoyù)促进法》给予减少下(xià)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tíngzhǐ)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违反规定的公办学校,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guīfàn)》予以通报处理、追责问责。
秋季开学后(hòu),东昌府区教育和(hé)体育局将对各学校落实招生政策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咨询电话(zīxúndiànhuà):基础教育股(gǔ)0635—8418212;0635—8418182
监督电话(diànhuà):机关党委纪委0635—8418161
2025年城区公办小学招生划片(huàpiàn)范围
2025年城区公办(gōngbàn)初中招生划片范围
东昌府区教育和(hé)体育局
2025年6月(yuè)21日
来源:东昌府区教育和(hé)体育局 
为进一步做好(zuòhǎo)东昌府区2025年义务教育(jiàoyù)学校招生(zhāoshēng)入学(rùxué)工作(gōngzuò),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píngděng)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的通知》(鲁教基函〔2025〕20号)《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聊教体字〔2025〕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wǒqū)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小学: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19年8月31日(rì)〔含〕前出生(chūshēng)),包括东昌府区辖区户籍子女(zǐnǚ),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子女。
初中:小学应届(yīngjiè)毕业生。包括东昌府区辖区户籍子女,外来(wàilái)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子女。
小学严禁招收不足龄(líng)学生,初中严禁招收非(fēi)小学应届毕业生。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户籍地片区学校提交(tíjiāo)书面申请和佐证材料,学校报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审核通过(tōngguò)后备案。
2025年我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材料(cáiliào)的(de)审核,具体划分为四大类:
1类(lèi):东昌府区片区内户籍子女。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jiānhùrén),具有片区内完全产权房(住宅用途);
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片(piàn)区内不完全产权房(住宅用途);
③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片区内无产权房或有(yǒu)产权房非住宅用途。
(1)子女(zǐnǚ)户口本和监护人身份证;
(2)①②类需要提供(tígōng)不动产(bùdòngchǎn)权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棚户区改造回迁协议,以上三种具备其一即可。
户籍迁入时间与购房时间不(bù)一致的(de),按照户籍和房产同时具备时的类别时间计算。
2类:片区内有房产(住宅用途(yòngtú))的东昌府区辖区(xiáqū)户籍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片(piàn)区内完全产权房;
②父母(fùmǔ)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片区内不完全产权房。
(1)子女户口本和监护人(jiānhùrén)身份证;
(2)经商类:提供(tígōng)6个月以上工商营业执照(有异议的(de),同时提供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门市租赁合同等佐证材料);
务工类:提供6个月以上正式劳动合同和职工社会保险缴纳(jiǎonà)凭证;
(3)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房产已交付使用)、棚户区改造回迁协议,以上三种具备(jùbèi)其一即可(jíkě)。
3类:片区内有居住证和房产(住宅用途)的非东昌府区辖区(xiáqū)户籍的外来务工(wùgōng)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片区内的(de)居住证和完全产权房;
②父母或其他(qítā)法定监护人,具有片区内的居住证和不完全产权房。
(1)子女(zǐnǚ)户口本和监护人身份证;
(2)经商类:提供6个月以上工商营业执照(yíngyèzhízhào)(有异议的,同时提供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fángwūchǎnquán)证或门市租赁合同等佐证材料);
务工类(lèi):提供6个月以上正式劳动合同和职工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3)6个(gè)月以上居住证(开发区、高新区、度假区、茌平(chípíng)区除外);
(4)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购房(gòufáng)合同(hétóng)和购房发票(房产已交付使用)、棚户区改造回迁协议,以上三种具备其一即可。
4类:片区内租房居住(jūzhù)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1)子女户口本(hùkǒuběn)和监护人身份证;
(2)经商类:提供6个月以上工商营业执照(有异议(yìyì)的(de),同时提供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门市租赁合同等佐证材料);
务工类:提供6个月以上正式劳动合同和职工社会保险(shèhuìbǎoxiǎn)缴纳凭证;
(3)6个月以上(yǐshàng)居住证(jūzhùzhèng)(东昌府区、开发区、高新区、度假区、茌平区除外);
(4)6个月以上(yǐshàng)居住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以及在聊城市住房(zhùfáng)与建设事业保障中心办理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且实际居住。
1.东昌府区辖区内的户籍子女,提供(tígōng)子女户口本和监护人身份证。
2.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rùxué)材料同公办学校入学材料。
1.2025年招生(zhāoshēng),为确保大数据信息与(yǔ)招生平台信息顺利对接,户口迁入有效时间截至2025年7月(yuè)9日(招生报名开始时间为7月11日)。
2.工商营业执照、正式劳动合同、职工社会保险(shèhuìbǎoxiǎn)、居住证、房屋(fángwū)租赁备案证明等证件,要求2025年3月(yuè)1日至8月31日(6个月)需连续有效。
3.根据2022年招生政策(zhèngcè)规定,截至(jiézhì)2022年6月10日(含)前,适龄儿童与(yǔ)直系三代以内亲属在片区内同户籍,且户籍地址房屋产权归属祖父母或(huò)(huò)外祖父母的,作为“历史遗留问题”按照监护人不完全(wánquán)产权处理。2022年6月11日(含)后,再将户籍迁入或落户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地址的,入学时按照片区内有户籍无房产处理。
4.持有棚户区改造回迁协议(xiéyì)的(de)房屋拆迁户,其子女在回迁房户籍地片区报名入学,可以凭监护人(jiānhùrén)回迁协议、实际住所居住证明等,按照监护人回迁协议所述房屋产权情况处理。
5.上传材料信息无法证明子女和监护人关系或(huò)监护人房产信息的,需要上传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监护人结婚证,进行(jìnxíng)人工比对。
6.有其他特殊情况的,招生时监护人需向片区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和证明材料,报(bào)东昌府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处理(chǔlǐ)。
(一)公办学校(xuéxiào)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
鉴于(jiànyú)一些地方人口分布和学校布局具有不均匀性、街区形状具有不规则性,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yìwèizhe)直线距离最近入学。要充分考虑可能影响公平的(de)各关键要素,依据当前适龄学生人数、小区(xiǎoqū)人口、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行政区划等因素(yīnsù),按照道路、河流、小区、村庄、楼房等划定适当的招生服务片区(piànqū),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整体上相对就近入学。
1.“一城四区”(东昌府区、开发区、高新区、度假区)主城区范围户籍,在城区公办学校就读(jiùdú),按照(ànzhào)户籍地址(dìzhǐ)划片招生。“一城四区”农村户籍在东昌府区城区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按照监护人在东昌府区城区的居住(房产或租房)地址参与(cānyù)划片招生。
2.非“一城四区”户籍外来务工(wùgōng)经商人员(rényuán)随迁子女,到我区公办学校就读,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按照监护人居住证地址参与(cānyù)划片招生;茌平(chípíng)区户籍来我区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不需要提供居住证,按照监护人居住(房产或租房)地址参与划片招生。
东昌府区城区公办(gōngbàn)中小学招生划片(huàpiàn)范围由东昌府区教育(jiàoyù)和体育局确定(见附件1、2),农村公办中小学招生划片范围由各中心学校划定。
(二)民办学校全面落实“公民同招、免试入学(rùxué)”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zhāoshēng)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全部通过招生平台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统一报名(bàomíng),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或承诺(chéngnuò)录取,招生范围限于审批地。落实民办学校年检制度,年检合格的,结合办学适宜规模,下达(xiàdá)招生计划。
民办学校(xuéxiào)不参与划片招生。根据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gōngzuò)要求,2025年,聊城颐中外国语学校、聊城三北学校(小学部)、聊城市水城(shuǐchéng)慧德学校报名条件和城区公办学校相同。其他民办学校招收(zhāoshōu)东昌府区辖区常住户籍子女和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各民办学校的招生方案、简章,报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核准(hézhǔn)备案后方可向社会(shèhuì)公布。
(三(sān))“小升初”对口直升
2025年(nián),聊城颐中(yízhōng)外国语学校、聊城东方中学、聊城市东昌府区少林武术学校、聊城市东昌府区东方实验学校4所学校的初中招生(zhāoshēng)实行对口直升,不参与划片招生,招收符合(fúhé)本校(běnxiào)初中招生条件的本校小学毕业生。报名人数超过本校初中招生计划的,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以上学校要于2025年7月1日前,将对口直升招生方案报东昌府区教育(jiàoyù)和体育局(tǐyùjú)审核批准后实施。
四、做好各类特殊群体入学(rùxué)
(一)保障务工经商(jīngshāng)人员随迁(suíqiān)子女(zǐnǚ)入学权益。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de)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根据入学人数预测和学位(xuéwèi)情况合理确定入学条件。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推行混合编班、统一管理。随迁子女接受完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和本地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二(èr))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jiùjìn)就便就读(jiùdú)。进一步完善残疾儿童招生(zhāoshēng)入学联动工作机制,按照“零拒绝”“全覆盖”原则(yuánzé),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享受平等适宜义务教育(jiàoyù),提高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率和安置标准,严格受教育能力鉴定程序和标准要求,逐步减少缓学和送教上门比例。轻度适龄残疾儿童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de)方式;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不具备入学能力的,由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中小学校提供送教服务。确保(quèbǎo)我区除经各级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定(píngdìng)的不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儿童外,所有残疾儿童少年在籍在学。
(三)落实优抚对象子女(zǐnǚ)入学政策。对烈士(lièshì)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hé)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人才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四)严格管控特定(tèdìng)类型招生。符合上级政策确需开展的特定类型招生,要将拟实施的各类人才培养(péiyǎng)项目以及外语、体育、艺术等特定类型招生项目报送东昌府区教育和(hé)体育局,经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审核后(hòu)统一报山东省教育厅审批。报送内容应包括项目承担学校、报名条件、招生流程(liúchéng)、考察方式、培养方案、招生全流程公示(gōngshì)方案等内容。未经省级审批同意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招生。经批准的外语、体育、艺术类特定类型招生可以在“小升初”招生中(zhōng)开展语言、体育、艺术方面的兴趣潜质素养考察,不得开展其他(qítā)文化科目(kēmù)测试。小学不得开设此类招生项目。
(五(wǔ))常态化落实控辍保学要求。以残疾儿童(cánjíértóng)、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事实无人抚养(fǔyǎng)儿童、厌学儿童等群体为重点,建立(jiànlì)特殊群体儿童档案,做好失学辍学(chuòxué)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劝返复学工作和教育关爱服务工作,努力实现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常态清零”。认真落实控辍保学有关政策要求,以“隐形辍学”“事实辍学”“厌学辍学”及“辍学伴有严重不良行为”群体未成年人为重点,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hélì),坚持(jiānchí)和完善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zérèn),严防适龄儿童少年“漏管失控”。
不断完善(bùduànwánshàn)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在通知书中必须载明有关法律规定和违法追责说明,切实强化(qiánghuà)家长(jiāzhǎng)和适龄儿童(shìlíngértóng)少年的法律意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wú)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招生时间和(hé)工作流程
2025年东昌府区义务教育学校(xuéxiào)统一(tǒngyī)招生时间为7月11日—7月30日。
网上招生入学,经过报名、审核(shěnhé)、录取三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登记(dēngjì)阶段(7月11日—16日)
小学招生报名7月11日(rì)—16日。
初中(chūzhōng)招生报名7月13日—16日。
根据省、市招生工作要求,2025年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仍然实行(shíxíng)“一网通办”。网上报名登记先后顺序与入学先后顺序无关(wúguān),建议错峰登录(dēnglù)系统报名登记。
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需要下载并安装“爱山东”APP,由(yóu)法定监护人完成(wánchéng)注册及实名身份认证(rènzhèng)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入“东昌府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平台(fúwùpíngtái)”(以下简称“招生平台”),按照手机提示进行信息采集。
优化义务教育(yìwùjiàoyù)招生“零证明”入学流程,凡是平台大数据校验通过的不需要提供相关纸质材料。如果(rúguǒ)无法在网上报名成功或校验未通过的,需要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在报名期间前往报名点学校(xuéxiào)(xuéxiào)咨询,由学校协助网上报名或人工复核。
报名时系统(xìtǒng)将根据监护人(jiānhùrén)信息,通过大数据自动匹配片区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供家长选择,家长只可选取其中一所公办或民办学校报名。
网上(wǎngshàng)报名流程请后续关注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东昌教体发布”微信公众(gōngzhòng)号。
(二)材料审核阶段(7月(yuè)17日—7月23日)
1.报名(bàomíng)信息网上审核(7月17日—18日)
凡是网上大数据审核合格的,无需另外上传证明(zhèngmíng)材料。
2.材料复核(7月19日(rì)—21日)
未通过网上大数据审核的,家长需要在招生平台补充上传相关(xiāngguān)证明材料(cáiliào),或由审核学校(xuéxiào)通知家长,将相关入学纸质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fùyìnjiàn),在7月20日之前,送交到报名学校,先进行现场初审,再由学校到相关部门进一步复查核实。
3.材料信息(xìnxī)补录(7月22日—23日)
复核后,不符合报名(bàomíng)学校入学条件但符合我区(wǒqū)其他学校入学条件的学生,由原报名学校及时(jíshí)通知家长,在(zài)该时间段内回符合入学条件的学校申请报名协调,并由调入学校向(xiàng)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申请批准后完成网上报名协调。不符合我区入学条件的学生,需回原籍学校就读。
4.优抚对象(yōufǔduìxiàng)材料审核。7月11日—20日优抚对象要将申请材料递交至相关(xiāngguān)部门审核盖章后,由相关部门送至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股,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参与招生录取(lùqǔ)。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由录取学校(xuéxiào)统一录入报名平台。
(三)招生录取阶段(7月24日(rì)—30日)
1.公办(gōngbàn)学校录取(lùqǔ)(7月24日—28日)。公办学校录取采取单校(多校)划片和开放式分流两种方式。
(1)单校(多校(duōxiào))划片
实行(shíxíng)单校划片的公办(gōngbàn)学校,按照材料审核四类顺序依次录取。同等情况的,按照户口迁移、居住证办理(bànlǐ)、经商或务工证件办理时间的先后,依次录取。
实行多校(交叉)划片的公办(gōngbàn)学校(或片区),由家长自愿选择其中(qízhōng)1所学校报名,报名后按单校划片办法参与报名学校录取。
当(dāng)单校划片招生依次录取的某一个环节,符合入学条件人数超过本校(běnxiào)招生计划时,采取开放式分流的方式,根据相对就近原则,分流到有空余(kòngyú)学位的学校就读。
在招生(zhāoshēng)过程中出现(chūxiàn)同一家庭的两个子女(zǐnǚ)分别在两所公办学校就读时,家长可向招生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由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协调安排两个子女到空余学位充足的同一公办学校就读。
(3)教育集团招生(zhāoshēng)录取
①聊城文轩初级中学教育集团(jítuán)
集团包括龙山路校区(原(yuán)文轩中学)、柳园路校区(原聊城八中(bāzhōng))、西校区(原文轩西校)和昌润路校区(原湖西中学)。
龙山路校区和柳园(liǔyuán)路校区包括原两所学校的划片范围,实行统一报名,报名时按文轩中学(zhōngxué)(zhōngxué)教育集团柳园路校区报名。新生统一编班,均(jūn)在柳园路校区就读。文轩中学教育集团西校区和昌润路校区按原学校服务片区分别报名。
②聊城东昌中学教育(jiàoyù)集团
集团包括兴华路校区(xiàoqū)(原东昌中学(zhōngxué))、柳园路校区(原第十一中学)和香江路校区(范恭屯中学)。
兴华路校区划片(huàpiàn)范围不变,单独(dāndú)报名;柳园路校区和香江路校区划定同一个招生片区,单独报名、编班,家长自愿选择。
③聊城市(liáochéngshì)实验中学教育集团
集团包括振兴路校区(原实验中学)和向阳路(xiàngyánglù)校区(向阳初中),两校区单独(dāndú)划片,分别报名。
④聊城市第一实验学校教育集团(jítuán)
集团包括平山卫街校区和松桂路校区。2025年松桂路校区招收小学一年级。两个(liǎnggè)校区单独划片,分别报名(bàomíng)。
以上各(gè)教育集团(jítuán)招生(zhāoshēng)时,实行统筹录取。各校区在划片招生录取基础上,录取集团内顺序排前的监护人子女。若报名总人数超过集团招生总计划,分流到相对就近的集团外有空余学位的其他公办学校。
2.民办学校录取(lùqǔ)(7月24日—27日)。符合入学(rùxué)条件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的,政策规定的优抚对象子女优先录取,剩余学位(xuéwèi)全部采取随机(suíjī)派位方式录取。随机派位工作由东昌府区教育和(hé)体育局统一组织,学校配合公证处实施,并邀请家长(jiāzhǎng)代表和新闻媒体参加,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即时公开随机派位结果。
已(yǐ)被民办学校录取(lùqǔ)的学生(xuéshēng)不再参与其他学校的招生录取。未录取的学生,要在公示后2日内到(dào)符合报名条件的片内公办学校或招生人数不足计划的民办学校申请(shēnqǐng)调拨,调入学校及时向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上报调拨申请名单,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审核并完成报名调拨后,按政策规定参与下一步录取。
3.公示录取结果(jiéguǒ)(7月(yuè)29日—30日)。各学校在显著位置(wèizhì)公示最终招生录取结果。8月15日前,各学校将录取名单加盖公章后,报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股审核备案。
4.实行租房学位控制。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zūlìn)(zūlìn)市场(shìchǎng)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7〕7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现有教育资源承载能力以及学校布局和发展实际,自2023年入学登记起,公办小学实行“六年一学位”,即同(jítóng)一套房产,除完全产权房产子女(zǐnǚ)以外(yǐwài),六年内只安排同一(tóngyī)租赁家庭的子女在学区小学就读;公办初中实行“三年一学位”,即同一套房产,除完全产权房产子女以外,三年内只安排同一租赁家庭的子女在学区初中就读。2022年6月10日之前,适龄儿童与直系(zhíxì)三代(sāndài)以内(yǐnèi)亲属在片区内同户籍,且户籍地址房屋产权归属祖父母或(huò)外祖父母的,可以作为“历史遗留问题”不受学位控制政策限制。不完全产权房主子女按租赁家庭子女对待。
受学区学位控制政策限制的学生,录取顺序排在片区学校4类之后(zhīhòu)。未被录取的分流到(dào)其他公办学校。
六(liù)、严格招生规定,规范招生秩序
(一)加强组织领导。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de)义务教育学校(xuéxiào)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分包督查小组,全过程督导检查分包学校的招生行为,发现问题(wèntí)及时纠正。
学校校长是本校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学校要成立“一把手”负总责(zǒngzé)、分管校长具体负责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起科学有序、便捷高效(gāoxiào)、公开透明(tòumíng)的招生入学工作机制。
(二)严格(yángé)按照规定时间、范围和计划(jìhuà)招生(zhāoshēng)。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文件规定的时间招生。严禁任何学校擅自跨范围招生,禁止招收择校生。民办学校(mínbànxuéxiào)不得(bùdé)擅自增加招生计划;公办学校确因划定范围内生源数量超过下达招生计划,必须书面上报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批准后增加。
根据省、市(shì)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bān)额工作要求,结合我区规范民办义务教育(yìwùjiàoyù)工作实际,2025年,我区义务教育学校(xuéxiào)新入学年级班额控制在55人以内。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按照小学45人/班、初中50人/班编班设置。各学校要采取随机派位等方式,对新生均衡编班,阳光(yángguāng)分班,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在开学前后组织分班考试。
东昌府区2025年义务教育中小学校招生计划另行(lìngxíng)下发。
(三)加强招生政策宣传(xuānchuán)。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将在招生开始前公示各学校招生咨询电话。7月1日前,各学校要(yào)在微信公众号和显著(xiǎnzhù)位置张贴公布招生政策、划片范围(fànwéi)、招生计划、工作(gōngzuò)流程及时间、招生咨询电话、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招生期间各学校招生办公室和信访接待室要有专人值班,做好招生政策解释工作,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建立(jiànlì)台账,并逐一认真核查处理。
各学校要(yào)通过网络、家长会、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方式,做好招生政策的(de)宣传和解读。要做好幼儿园大班和小学六年级学生家长的培训,确保能熟练使用平台(píngtái)报名、查看录取结果等。要将政策宣传工作前置至幼儿园中班和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向(xiàng)其告知招生入学政策,为家长准备子女入学材料预留出充足时间。要广泛开展教育(jiàoyù)规律、人才成长规律和先进教育理念的宣传,引导广大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学生健康成长的意义,树立科学教育观念,避免盲目(mángmù)跟风(gēnfēng)择校,营造良好(liánghǎo)和谐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四)实施学位预告机制。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联合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至少提前6个月对(duì)学校服务片区(piànqū)常住户籍适龄儿童人数进行摸底(mōdǐ),对热点学校2个月公示一次摸底结果。
(五)严格规范学籍(xuéjí)管理。各学校要加强学籍注册和管理,入学(rùxué)后两个月内完成学籍信息采集工作,各中小学校不得为未报到的学生注册学籍。严禁接收借读生(jièdúshēng)和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杜绝抢注学籍、漏建学籍、人籍(rénjí)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公办学校其他年级在不超规定班额的前提下,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由转入(zhuǎnrù)(zhuǎnrù)学校申请,经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批准后方可招收符合转入条件的插班生。
(六)严格招生纪律要求。严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无计划、超计划(chāojìhuà)组织招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yǔ)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mùdì)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jiān)”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wùzhìjiǎnglì)、虚假宣传等不正当(zhèngdāng)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xuékē)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zhōngkǎo)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hé)升学率(shēngxuélǜ);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bùdé)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七)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违规行为惩处力度。建立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hé)(hé)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东昌府区教育和体育局与各招生学校(中心学校)签订目标责任书,加强对学校招生工作的(de)监督管理。对发现(fāxiàn)的违规招生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民办学校依照《民办义务教育(yìwùjiàoyù)促进法》给予减少下(xià)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tíngzhǐ)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违反规定的公办学校,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guīfàn)》予以通报处理、追责问责。
秋季开学后(hòu),东昌府区教育和(hé)体育局将对各学校落实招生政策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咨询电话(zīxúndiànhuà):基础教育股(gǔ)0635—8418212;0635—8418182
监督电话(diànhuà):机关党委纪委0635—8418161
2025年城区公办小学招生划片(huàpiàn)范围
2025年城区公办(gōngbàn)初中招生划片范围
东昌府区教育和(hé)体育局
2025年6月(yuè)21日
来源:东昌府区教育和(hé)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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